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率提升显著

28.10.2015  18:20

  我市于4月29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近6个月来,房屋征收货币化的实施效果如何?记者从市房屋征管办了解到,截至目前,《指导意见》出台后启动的10个国有土地征收项目累计完成签约583户,其中货币补偿284户,约占签约住户总人数的48.7%。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更加强调“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明确住房保障要从实物为主转向实物和货币并举,并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回购作为保障房源。在此背景下,杭州积极创新,努力转变原本以产权调换为主的补偿局面,不断完善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的多样化补偿机制,并出台《指导意见》,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并根据自身需求在房地产市场上选购合适的住房,提升补偿安置的自主性。
  其中,《指导意见》明确,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最高给予原房评估价值42%的补贴和奖励,即征收部门在按评估价格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并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再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奖励(新购房屋价格低于房屋评估价格的,由征收部门按照新购房屋价格的22%给予奖励)。此外,正视住改非营业房的历史成因和现实损失,除按照住宅房屋实施补偿安置外,另行给予不超过合法经营部分房屋价值20%的补贴。
  “在‘拆迁时代’,只有极少数住户会选择货币化安置,而拆迁改征收以后,尤其是今年政府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以来,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住户越来越多,比例明显提升。”市房屋征管办工作人员说。目前,《指导意见》出台后启动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中,地铁江城路已签约的83户被征收住户,60户选择了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率达72.29%;凯旋路四期已签约的56户被征收住户,38户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率达67.86%;地铁南星桥项目征收住宅41户,选择货币补偿29户,货币补偿率达70%以上。
  针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安置需求,市房屋征管办还推出了“搭桥预订”服务,即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被征收人搭建购房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提供房源信息、商品房预定、房价优惠、房款结算等服务和便利,为被征收人选购住房提供便利。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