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27.11.2015 02:32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据了解,国家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的申报,新增试点重点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长江经济带地区仅选择若干开发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该市积极开展了申报工作,争取新型城镇化试点成为台州“一都三城”发展新定位在国家层面的有效载体。今年5月底,市发改委迅速开展了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其他10个部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向国家、省发改委汇报争取。该市的新型城镇化工作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并同意台州以全市域来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将有利于该市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国家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省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双挂钩”政策,享受国家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优先申请权,以及其他新型城镇化的先行先试权利等。
根据获批试点方案,该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围绕“一都三城”目标,以“产城融合”为主要特征,坚持“以产促城、以城兴业、产城融合、宜业宜居”发展路径,重点选择产业园区转型、特色制造转型、城镇发展转型、农民市民化转型和投融资转型五大领域,开展综合改革,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努力成为全国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湾区经济试验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区。
下一步,该市将成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成示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7.11.2015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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