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文化建设增添新举措
29.06.2015 13:0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为加强全省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整理与开发利用,配合“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的实施,《办法》参照国家档案局关于中国档案遗产申评的有关做法,借鉴其他省市经验,规定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本省档案文献遗产的申报、评审、公布,建立“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指导并支持档案文献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凡已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档案文献,列入“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不再申评。申评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办法》阐明了制定目的、依据,界定了档案文献遗产的含义,明确申报主体以及参加申评的档案文献的时间断限、申评档案文献遗产的基本要求及具体范围和标准,申报者、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以及评审工作的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的公布等,具体规定了入选《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档案文献的保管保护、传播开发,以及捐赠、奖励等事宜。并明确四川省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等项目的档案文献,优先从《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推荐产生。
开展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申评工作,是省档案局加强档案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全省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文化传播。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9.06.20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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