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力推五大重点工程,建设四大功能板块 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26.11.2015  17:21

  发表时间: 2015-11-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迎久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奋力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河北“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初步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适应”。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介绍说,为了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未来5年中,河北将着力开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生产消费变革、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修复等5项重点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打造四大功能板块,明确主体功能定位

  “改善生态环境,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引导城市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向生态化、集约化转变。”陈国鹰说,京津冀在城市布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京津两极过于“肥胖”,周边中小城市过于“瘦弱”。优化京津冀城市结构,发展的重点在河北。因此,河北省提出,要构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围绕这一目标,河北将打造环京津核心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和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四大功能板块,明确各市县主体功能定位。

  在四大功能板块基础上,未来5年,河北将着力构建绿色城镇体系。《意见》提出,要以保定市和廊坊市为重点,实现与京津率先联动发展。以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4个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推进主城区与周边县(市、区)同城化、组团式发展。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衡水和邢台等市为节点,提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县城建设3年攻坚行动,鼓励和支持中小城市和重点镇高标准建设定位明确、功能集中、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

  河北省还将通过实施民居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12个专项行动,到2020年把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

  5年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0%以上

  “河北省产业结构偏重,为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说,实现这一目标,要在3方面有突破,一是产业转型升级要有突破性进展,二是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要持续下降,三是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要大幅下降。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强度,《意见》提出,推动钢铁、电力等传统产业低碳化,深入推进“6643”工程,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推动生产装备向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迈进。抓好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煤炭5个重点行业和100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总量、强度和能耗、煤耗“双重控制”,力争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同时,加速绿色产业规模化,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比较优势产业,促进光伏风电、物联网等领域产业化、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加快形成先导支柱产业。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

  产业要绿色化,能源也要低碳化。《意见》提出,要构建安全、高效、绿色、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杨智明说,尽快甩掉大气污染的黑帽子,首要任务是解决燃煤污染。河北省提出,要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力争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

  开展蓝天、清水、净土行动

  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意见》提出,河北省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建立以京津冀污染协同防治为支撑的环境管理体系。

  锁定关键领域,持续用力治污。河北省将开展蓝天、清水、净土行动,到今年年底全部淘汰黄标车;到2017年底,土壤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20年,全省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比例不低于70%;全省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京津冀区域整体定位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河北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王中朝向记者分析说,从这个意义上说,河北既是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支撑区,也是京津冀生态涵养保护支撑区。秉承山水林田湖海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河北提出,要全方位开展生态修复,打造京津冀生态涵养保护支撑区。

  王中朝告诉记者,河北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生态修复,着力实施山体修复、节水综合治理、绿色河北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湖泊湿地保护以及海岸海域整治修复等六大工程。

  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考核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并就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体系、创新市场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6方面,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

  河北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高英华向记者解释说,在红线管控制度上,河北从资源、环境、生态3个方面提出了红线管控的要求,将各类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一是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河北将科学设定省市能耗强度、煤耗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指标,逐一明确各市用水总量限值、地下水开采量限值,作为刚性约束,加强管控。二是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市县环保责任红线。三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设定京津保生态过渡带、重要湖淀周围、城镇近郊、主要河流及交通干线两侧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红线,严格保护重要区位和脆弱地区林地。划定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等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河北省经贸大学教授王小江告诉记者,河北省委对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也将绿色化。比如,在《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