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法院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1.04.2016 10:11
本文来源: 法院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因地制宜地开展针对性服务,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日前,该院被浙江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据了解,该院制定了《关于为示范点建设全面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十项措施助推示范点建设:积极回应“工业强县”战略的司法需求,对有市场前景、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运用调解等柔性司法手段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推动退出市场,为实现“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提供有利条件。据统计,2015年,该院共受理涉企案件3367件,审结2788件,调撤率达78.4%,涉案标的额19.2亿元。
同时,该院把阳光司法作为树立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积极建立申请人参与执行制度和执行进展告知制度,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潘子菁)
本文来源: 法院
11.04.201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