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残联实施康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1.04.2016  13:10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进一步提供更好的康复服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嘉善县残联积极推进实施康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本计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具体项目为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白内障复明手术、下肢假肢装配和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五个项目,在此期间内县残联将对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有需求的听力、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儿童和白内障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分别给予免费或补助部分经费的形式实施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