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首次启用岸线使用联审评价制度

16.01.2016  00:33
  1月12日,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4号与A区5号6号泊位工程岸线使用通过联审评价。此次联审评价是嘉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港口岸线管理若干意见后,首次由市港务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启动嘉兴港岸线使用联审评价制度。
  独山港区A区4号泊位工程拟建1个3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船舶设计),年设计吞吐量155万吨,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65万吨,项目使用岸线235米。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拟建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8万吨级船舶设计),项目陆域为后方仓储库区,库区总罐容37.8万立方米,年设计吞吐量280万吨,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30万吨,项目使用岸线515米。
  沿海港口岸线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嘉兴市建设滨海港产城统筹发展试验区、打造海洋经济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依托。建立并施行岸线使用联审评价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沿海港口岸线管理,优化岸线资源配置,促进岸线资源集约利用和科学开发。意见明确新建或改扩建港口物流、临港工业、海洋旅游等涉岸线项目,经规划选址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港口管理、海洋渔业部门联合召集市发展改革、海事、环保、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及有关县(市)、管委会对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实施联合评价,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市政府。
  此次参与联审评价的单位一致认为两个项目工程选址合理,符合岸线统筹开发和集约利用的原则,港口岸线与土地、海域配置合理,满足港口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且依据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浙江省港航局、嘉兴市港务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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