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采纳审计意见唤醒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5.07.2016  16:34

 6月份,宁波市政府采纳审计意见,正式出台了《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和追偿操作规程》。在今年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宁波市审计局发现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大量沉睡,资金使用率偏低,主要原因为基金使用门槛过高过多,导致使用受限。对此,审计提出通过修改《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唤醒沉睡的救助基金的审计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法制办牵头,会同交警、财政、民政等部门抓紧研究。

规程》明确:一是简化基金受理流程,规定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先行垫付交通事故抢救费。二是拓宽基金申请主体,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可直接申请救助基金。三是提高基金垫付额度,从每人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0万元。此外,《规程》还增加了对受害者进行困难补助的条款,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困难的给与困难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有效盘活了救助基金,促进其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