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编制完成《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30.10.2014  18:57

 

  近日,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科学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探索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培育和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结合实际,江山市编制完成《江山市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以集约、集群、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立足于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鼓励输配电、照明电器两大主导产业和门业、消防器材两大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利用类、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落地。《目录》作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决策咨询、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土地、电力等要素供应的重要依据。

  《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组成。对鼓励类项目,引导市场主体加大投资,同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对限制类项目在严控新建、扩建的同时,引导现有产能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对淘汰类项目则实行限期淘汰。对既不属于鼓励类,又未划入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作为允许类,本《目录》不作详列;对本《目录》未列明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其中鼓励类分输配电产业(11项)、照明电器产业(5项)、门业(6项)、消防安保产业(12项)、新兴产业(高端制造8项、电子信息6项、新材料6项、生物产业、4项、节能环保产业9项、食品饮料产业6项)、生产性服务业(19项);限制类分输配电产业(4项)、门业(8项)、照明电器产业(3项)、消防安保产业(8项)、其它产业(12项);淘汰类共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