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荒废生意花光积蓄 毒品藏脚垫下贩卖
中新网嘉兴6月28日电(见习记者王刚通讯员彦明)贩毒分子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然而依然有人顶风作案。浙江省海盐县葛某自从沾染毒品后又开始贩卖毒品,尽管在贩毒时隐蔽交易,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发现并站在法院的被告席,28日记者从浙江海盐县人民法院获悉,葛某于近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葛某本来在海盐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也不错,但自从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后,便沾染上了毒品,不仅生意荒废,多年的积蓄也花得差不多。
进了毒品圈子,葛某认识了不少毒贩子,看到身边的毒贩子随随便便卖点货就能赚不少钱,葛某的心也蠢蠢欲动起来。葛某的一个毒友姜某,平时经常跟葛某一起吸毒,姜某吸毒的同时也贩毒。葛某就盘算着从姜某那里搞点毒品卖出去,赚点差价。
2015年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一毒友给葛某打电话,问他有没有买毒品的渠道,恰好通电话的时候姜某也在。于是,葛某便从姜某那里拿了3克冰毒。
为掩人耳目,葛某将3克毒品分成3小包藏在香烟盒内,又将香烟盒放在之前踩过点的某小区住户门口的脚垫下,再联系毒友让他到该处拿毒品。
葛某自认为此招一出,既不容易被人发觉,同时也防止暴露自己身份,一举两得,果然,这一次的贩毒很成功。有了这次经历,葛某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紧接着,9月下旬,这个毒友又来问葛某买毒品。这一次,趁着夜色,胆大的葛某直接在小区门口交易了1小包冰毒。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葛某再狡猾也有疏忽之处,而他疏忽的恰恰就是那个毒友买家。
2015年10月中旬的一天,这个毒友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捕,在民警的反复讯问下,他终于交代出了毒品上家葛某,并配合警方将葛某抓获。
归案后,葛某对自己贩毒的事实供认不讳,又交代了自己曾先后三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海盐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