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三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
吴兴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的要求,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提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一是党政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区委书记、区长共同与分管平安建设副书记、各位副区长,高新区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区级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二是调整党政部门参与的安全生产委员及成员单位。在区长吴智勇任安委会主任的基础上,新增加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江,区委常委、公安分局长梅旗华,副区长潘永锋为安委会副主任,调整并充实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增加了区委办、纪委监察、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党委部门为安委会成员单位,同时调整由区级部门党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安委会的功能。下设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监局长郭士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公安、住建、交通旅游、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推动乡镇(街道)党委发挥总揽安全生产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以书记、镇长(主任)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三是定期向组织和纪委部门通报。按照“五覆盖”要求,明确了区安委办每年不少于2次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通报安全生产情况。9月份,区安委办向区委组织部和监察局发送《关于全区安全生产考评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报告》(吴安委办〔2015〕66号),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生产安全事故分布、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