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向老同志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6.10.2014  14:18

      10月25日,省委举行通报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向老同志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决定,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广大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见证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参与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多宣传全会精神,多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努力为建设法治浙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老同志听了传达后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全会精神,将其作为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精神支柱,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在杭省直单位厅局级老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