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先把债还了”
05.03.2015 10:44
本文来源: 法院
经询问,该男子姓顾,60多岁,宁海本地人。顾某称自己在2013年曾来法庭还过一次钱,原告是他的同学李某。
1997年,顾某要造房子,就委托李某帮自己借了1万元,约定一年内归还。后顾某因生活拮据,无法按期还款,李某帮忙垫付了1万元。1999年,李某家里发生变故急需用钱,便将顾某告上了法庭。后两人达成调解协议,顾某应于2003年前还清所有欠款。后来,李某一直没再来法庭。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问道:“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还钱?”
顾某说:“主要是之前条件一直不好,最近几年靠种西瓜才有了一定收入,赚钱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债先给还了。但我一直找不到他,所以才来你们法庭还钱,只有这样我才心安。”说完,顾某把钱递给了工作人员,一共是3000元。
“上次还了2000元,这次还3000元,虽然不多,但我也尽力了,请你们帮忙把钱交给李某,剩下的钱我会尽快还清的。”顾某说。工作人员接过钱,表示会先把这钱存在法庭的账户里,等找到了李某再将钱转交给他。顾某听完说了几声谢谢,便笑呵呵地走了。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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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5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