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浙大法科生担任法官助理
12.11.2014 09:52
本文来源: 法院
法科生担任法官助理,这源于滨江法院与浙大光华法学院合作建立的法官助理培养机制,昨天上午,这2家单位还签署了框架协议。这种做法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包括徐鹤在内,第一批法官助理共15人,都是从光华法学院保研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择优选出来的。昨天下午,他们在法院参加了上岗前第一堂培训课。接下来,他们还要继续学习基本的业务知识,了解滨江本地社会情况等。培训结束后,他们将被安排到滨江法院民一庭、刑庭、立案庭、审监庭等8个部门。法官助理的任期是半年到一年,每人每周在岗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个工作日。
法官助理在法官和书记员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徐鹤他们要承担大量辅助性工作。比如,审查起诉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确定举证期间,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办理指定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的有关事宜,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按照法官要求,草拟法律文书等。另外,立案庭的法官助理要协助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审监庭法官助理则应同时协助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法官助理制度不仅能够将将法官从烦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更专注于审判环节,更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也有利于法官腾出时间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开展调查研究,提升自身素质。
滨江法院与浙大光华法学院合作建立法官助理培养机制,则显示出更加特殊的意义。“这是一个崭新的平台,一方面,法院借助高校法学院的人才优势,为司法队伍注入新的力量。另一方面,更多的法科学子走进法院,了解法官、熟悉流程、学以致用,能使他们对中国的司法实践形成更为清晰和准确的认识,从而成长为更加优秀的法学专业人士。”滨江法院院长杜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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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4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