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新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持证上岗”
新任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宣誓
颁发证书
接受初任培训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在7月29日上午举行的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上,杭州绿漫科技有限公司丁猛等18名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产生的首批省级人民监督员接过聘任证书上岗,这意味在今后的五年里他们将持证对检察工作进行“深度检验”。随后,新任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和113名新任市级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表示要“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为维护法律尊严、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而努力工作”。仪式结束后,新选任的省、市人民监督员还一同接受了岗前培训。
为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03年检察机关开始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浙江也是最早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省份。12年来,这项监督制度对于规范检察权的运行,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公信力,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和管理方式等进行了改革,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省司法厅启动了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经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材料审查、考察、公示等程序,于6月30日前完成选任,在全省范围内选出新任省级人民监督员18名,新任市级人民监督员1136名。“新任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教师、律师等,体现了广泛性,很接地气。”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在仪式上介绍,新任人民监督员任期为五年,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将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我们将以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意识,更新司法观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表示,检察机关将主动、规范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确保法定的11种案件情形监督到位,完善履职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内容方式,并找准工作定位,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