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同意调整柯桥区住宅用地出让规模
01.03.2017 17:3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从2012年起,为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国土资源部对住宅用地规模作了调控,根据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小城市和建制镇不得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20公顷。柯桥区因属于县(市、区)级单位,按照规定住宅项目单宗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导致在实际出让和打造高品位住宅区过程中受到很多限制。
为促进柯桥区的长远发展,并打造高品位的城市,今年以来,柯桥区积极努力,谋求对住宅用地单宗出让规模有所突破,通过与市、省、部多次沟通联系,全力争取、积极对接,最终获得了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月20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同意参照大城市规模标准,对柯桥区的住宅用地单宗出让规模由7公顷调整至20公顷。
规模调整以后,柯桥区住宅用地单宗出让时可整体开发、连片配套,提高开发小区的整体品位档次、降低公建配套设施的重复建设;也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全国知名的大型房企进驻柯桥,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今年,柯桥区将有中心城区R-14、中心城区R-15、中心城区R-16等三宗单宗面积超过7公顷的住商用地预备出让。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1.03.2017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