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多年生了一对儿女 男人移情别恋最终娶了别人
浙江在线07月07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北瑜杨魁及记者邵巧宏)虽然没扯证,但已经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且有了一对女儿,四十来岁的安徽人王敏(化名)觉得,这辈子应该都会这样和江涛(化名)一直过下去。如今,她就等着和江涛回老家登记领证了。
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她没等到领证,等来的却是“丈夫”江涛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由此,一年多的时间里,两人打了三场官司,要求涉及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同居十多年有一对儿女
最终新娘却不是她
王敏和江涛都是安徽人,1996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第二年,两人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还宴请了亲朋,但因种种原因,并没有领结婚证。
之后,两人先后生下一个女儿和儿子。
2002年,王敏随江涛来到宁波北仑打工。初到异乡,相恋的两个人非常珍惜这个小家庭,工作也十分努力。2007年,两人在安徽老家买下了第一套价值30多万的房子,房子当时登记在江涛名下。
据王敏说,之后,他们又首付16万元,在北仑购买了第二套房子。
人到中年,有一对健康可爱的儿女,家庭财富又正在不断积累,王敏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但后来他回家次数越来越少,而且再也不提补办结婚证的事。”王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
王敏说,去年她偶然从朋友口中得知,江涛已婚并生有一子,可那个新娘却不是她!
你告我,我再告你
一年里两人打了三场官司
守了那么久的感情最后却是一场空,王敏有困惑,有恨,也有无奈。既然感情已经没有了,对方又如此不讲情面,那这么多年一起打拼积累的共同财产总要分分清楚。
去年,王敏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他们的一对儿女归江涛抚养,王敏支付每月600元的抚养费。
年初,由于王敏没有支付抚养费,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江涛又将她告上了法院。当时经法院调解后解决。
近日,王敏反过来再次将江涛告上北仑法院,重点是要对房产进行均分。
而对此,江涛却认为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们只有6000元的公共财产,但早已经分割好了。”
对第一套登记在他名下的房子,江涛说,那是他姐姐买来给他父亲住的,跟王敏没什么关系。而第二套位于北仑的房子,是他婚后和现任妻子共同购买的,也跟王敏无关。
对于王敏接连的起诉,江涛认为两人2010年就签订了《分手协议》,这是恶意诉讼。
然而王敏却咬定,他们是2014年才分的手,江涛与他人结婚是无视法律,更无视两人共同生活十多年且育有一双儿女的情分。可是,她却拿不出什么事实证据。
法院认定
第一套房为一般共同财产
两人之间到底有没有共同财产?近日,北仑法院作出了认定。
庭审时,由于江涛出示的《分手协议》表明,两人因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已与2010年初分手。但女方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是2014年分手,因此,法院认定两人2010年已分手。
对于两人2010年前同居期间购买的第一套房,法院认定为一般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规,可以进行均等分割。但由于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又约定,要将这套房赠送给两人的孩子,所以就不存在分割一说。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敏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赢了官司”的江涛扭头就走,甚至没有多看一眼相处了十多年的王敏。王敏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嗫嚅了一下嘴,却什么都没有说。
(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