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三化”推进中心司法所建设
今年,缙云县局全力谋划中心司法所建设,打造令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一是以“星级化”为目标,夯实星级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深入实施535工程即利用五年时间,采取三项措施,争创五个星级规范性司法所。以6所直属司法所为中心,辐射个乡镇内设司法所,构建完整覆盖司法网络。以办公用房调整为契机,规范办公用房,拓展业务用房,6个直属司法所所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平均达到120平方米。配全配齐政法业务装备、规范外观形象标识,统一标识牌、上墙制度和岗位牌等。制定《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学习、疑难案件分析讨论、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业务公开公示等各项制度。
二是以“规范化”为导向,完善县人民调解基础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在各中心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指导、协调、分流该区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疑难案件由中心司法所直接接受调解申请,将调解业务不断规范化,集中化。
三是以“专业化”为保障,提高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在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基础上,不断壮大队伍工作力量。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管理、培训、教育、监督和保障制度,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以业务技能、素质教育、法律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努力提高队伍专业技能、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司法所公信力。每月定期召开二次所务会议,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强化“乡村法律顾问”职能,建立司法所与社区工作横向联系。
(缙云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