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严抓工程质量安全“重在整改、狠抓落实”将成新常态

13.02.2015  18:28
  近日,台州市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通报会,通报了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33个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不久该市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33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施工安全大检查,大多数企业都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提高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相关台账不能反映现场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基坑监测不到位,部分监测点缺失或造假,监测频率与方案不符;支模架扫地杆缺失较多;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即投入使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灭火器超出有效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边形式不符合方案要求,警示标志标识设置不到位等。
  其中,由浙江自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路桥区龙湖丽景小区、由浙江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玉环县保障性住房汽摩园区三期1-2、3、4号楼、由浙江全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天台县坦头镇综合市场及住宅项目、由温岭市华广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台州经济开发区怡心苑工程未真正落实各自项目所在地建设(建筑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这4家企业被责令立即对台州市内各自所有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也被列为本次会议的约谈对象。
  被约谈的这4家企业要立即对台州市内各自所有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建筑业)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地建设(建筑业)管理部门对上述4家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该局将随机对上述4家企业在台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并将跟踪该4家企业在台所有在建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作出严厉处罚。从今年起,“重在整改、狠抓落实”将成为台州市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的新常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