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李强就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3.07.2015  19:55

  近日,省长李强在省林业厅《关于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古树名木是极其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是城乡生态资源中的瑰宝,一定要保护好、管理好;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一是摸清了全省家底。全省林业系统于2001-2002、2012和2014年三次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建立了数据库。全省共有古树名木218382株,树龄90-100年的后备古树资源1483株。二是构建了保护体系。全省统一对古树名木进行编号,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挂牌保护。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和濒危古树名木拯救,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三是提高了保护意识。去年以来,在全省开展寻找“浙江最美古树”活动,收到投票109万张,评选出“浙江最美古树”和“十大树王”、“十大古树”、“十大名木”和5个“浙江古树之最”,社会反响良好。

  下一步,全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强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快古树名木立法进程,启动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增加古树名木保护投入,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这一珍贵资源。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浙江省古树名木网络公众平台网站和古树名木二维码,绘制“浙江省古树名木地图”,实施古树名木卫星定位,编制《浙江最美古树》,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