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体制再迎重大改革 监管部门还权市场

22.11.2014  13:59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显示资本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或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注册制”一词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那么,究竟何为注册制?注册制改革又会对整个资本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还权于市场的改革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股票发行体制采用的是核准制。在这样的体制下,监管部门对于新股上市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即一方面,监管机构要核查拟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拟上市公司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股东架构、信息披露完整度)是否过关;另一方面,还要考量拟上市公司的盈利情况,上市后能否持续盈利、会否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会否对投资者盈利造成损失等。如果上述条件有任何一项未过关,那么拟上市企业的上市申请就只能被发还重审。

而注册制,恰恰相反,监管部门在新股发行审理的过程中不再掌握“生杀大权”,而仅仅只对新股发行申请人所提供的上市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判断。换言之,监管部门只需要确保拟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即便这家公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也与监管部门毫不相干。这样的监管体制听起来似乎很不负责任,但在许多西方投资者眼里,“自愿上当”同样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个权利应该属于市场而不取决于监管机构或者任何政府部门。目前注册制是在一些海外发达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美国、日本都是注册制的典型代表,我国台湾地区资本市场同样采用股票发行注册制。

总的来说,核准制的目的在于减少劣质企业的数量、保持市场稳定性,它在A股长期发展的历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资本市场的突飞猛进,我们也看到了核准制的一些弊端,比如审核时间太久、积压候审企业太多(IPO堰塞湖,这势必影响企业审核质量)。而注册制则是未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是一场还权于市场的改革。”杭州一家投行保荐人士如是说。

注册制改革不等于来者不拒

目前在股票核准制的体制下,尚且有这么多上市公司顶风作案、欺诈投资者。未来如果真的施行注册制,A股市场会不会‘垃圾股’满天飞?”开户在国泰君安证券的股民季先生道出了自己的隐忧。

某大型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表示,注册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的淡出。在注册制体系下,监管部门在放松事前监管的同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如果在拟上市公司提交的上市材料中发现虚假陈述,尽管该公司尚未成为上市公司,也将追究公司和控制人欺诈上市的责任,这就体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思路。”该负责人表示。

即便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注册制也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都能轻松上市。以美国为例,美国证监会接到发行人申请后,会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馈意见,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则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一般意见反馈和答复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直至证监会不再有其他问题才会准予注册。从时间上看,美国证监会的审核最快2个月,一般3到6个月时间方能完成,交易所审核仅需1到1个半月,时间包含在证监会审查期内。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司楠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