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提价,再到“双十一”打5折?

19.05.2015  11:54
买家给天猫商家“差评”后成被告       网购前先看看评价,很多人都有这个习惯,因此,买家评价对商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昨天,杭州滨江法院开审的一起名誉权纠纷就是因此事而起。买家叶女士作出“双倍提价”、“欺骗消费者”这样的评价后,被一天猫商家告上了法庭。
  叶女士是江苏南京人,平时热衷于网购,就连新浪微博简介也是“买买买的人生才完整呀”。2014年11月1日,叶女士用丈夫刘先生的淘宝账号“居然的莎莎”,在天猫商城斯凯达家居旗舰店购买了调料瓶等9件商品。11月18日,叶女士收货后给了商家差评:“双倍提价,再5折‘双十一’,欺骗消费者。”这下,商家坐不住了,找叶女士沟通。几次协商无果,商家在叶女士的评价下面回应道:“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留言,我公司决定起诉您。
  果然,去年12月,叶女士接到了律师信。但至此,她也没有修改差评内容。
  商家在起诉状中称,叶女士此举损害了斯凯达家居旗舰店的良好声誉,直接影响了相关产品的销售,同时造成极大损失,要求叶女士及丈夫刘先生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00元,并修改评价,向斯凯达家居旗舰店道歉。
  “我们的活动是从2014年11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中间穿插了‘双十一’。‘双十一’结束以后,原告见我们价格没有调高,就认为是先提价、再‘双十一’打5折,所以给了我们差评。”斯凯达家居旗舰店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提出,“原告故意给差评,对我们的销售影响是很大的”。
  但叶女士的代理人提出,虽然原告称促销日期是4个月,但时至今日,原告的价格从未改变,这恰恰证明了原告的促销价是真实的价格,所谓的原价是虚拟价格,“是为实现双倍提价,再进行促销的欺骗行为所服务的”。
  对于这个质疑,原告律师表示对商品的当前价格情况并不知情,要在庭后进行核实。
  由于原告律师不能当庭证明商家在2月28日活动结束以后,对促销商品的价格实施了回调,法院要求原告向电商平台调取资料,补充证据。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由于原、被告双方都认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中是受害者,均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