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积极做好林业系统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工作

18.09.2020  15:39

  为切实做好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美丽松阳建设,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林业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与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和松阴溪省级湿地公园等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书签订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好以下各项具体内容、真正做到抓深抓实抓细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每座山头、每片森林都有相应的责任人;要建立责任人联络方式,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及时组织森林防火巡护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着力建设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要组建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森林火情(火灾)处理能力;要完善巡山护林员队伍,明确管护责任区边界,配置巡查实时反馈系统,完善考勤奖惩制度,实现辖区森林管护救助全覆盖目标。

  三、扎实做好森林防火经费保障。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和森林火情(火灾)处理人员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要大力推进“引水灭火”工程建设,积极应用先进灭火机具,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先进装备水平;要为每位森林防火队员投保不低于10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行为。要设立常年森林防火区,严禁烧荒烧灰、上坟烧纸、造林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确需进行野外用火作业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明确用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在低火险天气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进行。

  五、不断强化长效工作机制。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不少于一次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处置知识培训;要建立毗邻地区护林联防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科学性和时效性;要实行全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配合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六、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火灾)。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因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现森林火情须立即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以上责任目标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表彰肯定;未完成责任目标的,除查明原因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外,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