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多措并举助推人才引进工作
近年来,海盐县教育局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人才强教、人才强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海盐教育内涵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近三年来,通过提前批招录新教师8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双硕士29人,先后共有12位教师享受到人才补助金,累计发放补助金20.4万元。
一是抢占先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继续提前半年实行提前批招聘高层次人才,每年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有关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制定《海盐县教育局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对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毕业生和优秀生来盐从事教育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通告中规定,对博士硕士研究生、“211”大学优秀毕业生及其他优秀生源实行生源放宽生源地限制、户籍要求和教师资格要求,力求最大化实现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近三年来,共录取新教师312人,其中提前批录用大学优秀毕业生29人,硕士研究生29人,全国“211”大学毕业生12人。县教育局坚持规范有序地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录用工作实现零投诉。
二是加大对高素质人才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引进人才补助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盐县教育系统考核评估机制和引才强师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盐教2016(103)号】文件,补助标准为:对来盐从教的高层次人才,并与学校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分五年发放引进人才补助。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数量及每人补助额度为:(1)省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计划引进2名,人才补助额度由原定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2)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计划引进5名,人才补助额度由原定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3)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计划引进25名,人才补助额度为“211”博士生由原定的6万元提高到8万元,其他高校博士生和“211”研究生由原定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本科毕业于“211”大学的其他高校研究生新设补助4万元。(4)“211”大学毕业生,计划引进48名。近三年来,共有12位教师享受到人才补助金,累计发放补助金20.4万元。另外,实施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科研津贴,旨在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从而促进整个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是做好引进人才服务和支撑工作。围绕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加强配套条件保障和团队建设,使人才尽快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引进人才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良好环境。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进行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考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子女可直接落户该县,随迁子女,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可自行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教育局安排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