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8个县市将试点分级诊疗服务 大医院看病多掏钱
看病一定要到最好的医院找最好的医生吗?从本月底起,这样的理念将被逐渐改变。
昨天,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我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希望通过分级诊疗的方式,让大家找到最适合的医生。
10月底,我省淳安等八个县市将率先进行试点,计划到2016年我省能够形成首诊在当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模式,有序合理地就医。
本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分级诊疗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梳理。
地方医疗水平能否让人放心?财政投入62.5亿提升
分级诊疗,政策很好,但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基层医疗水平能承担起这个重任吗?
“为了做好分级诊疗,我省新医改启动的时候,就在进行通盘布局,我们主要做了五方面的准备,已经具备分级诊疗的能力。”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王桢说。
技术上,我省从2013年7月开始实现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目前累计已经有28家省、市级医院与47家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型的全方位合作关系。
硬件上,我省针对基层力量比较薄弱情况,陆续给予62.5亿财政投入,进行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同时对医护人员进行定向培养。
医疗人才上,从2012年起推进“健康守门人”制度,社区责任医生按每1000至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同时还配备社区护士、妇保、儿保医生和联络员,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从支付制度上引导大家科学就医,即建立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调整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低,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
最后,以信息技术协同双向转诊开展,即建立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服务网络。
分级诊疗怎么走?先试点后推广
分级诊疗,直接改变的就是大家的就医习惯,许多人可能一下子还无法适应,所以我省选择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
未来两年内,已经与省级医院开展联合办医的24个县(市、区)将率先试点。
我省的具体安排是:2014年10月底前,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文成县、永嘉县、乐清市、平阳县、海盐县等8个县启动试点。2014年12月底前,温州市、绍兴市作为市级试点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试点,义乌市启动试点。2015年3月底前,建德市、安吉县、平湖市、海宁市、兰溪市、武义县、永康市、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三门县、玉环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龙泉市等16个县启动试点。其他设区市根据当地市级实时启动。
在开展试点过程中,我省将建设一个全省层面的转诊平台,目前我省已经在建设县域转诊平台,逐步将这个平台做大。
试点工作的情况,将在2016年年初进行总结评估,根据试点中出现的情况,修正方案,并进一步优化方案。
今后看病怎么看?
分级诊疗简单地说,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级看病,小病、常见病、多发病都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大病、疑难病、危重病到大医院,这个简单的分类,会大大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名专家将大量精力花在看常见病上的现状。
分级诊疗后,在看病上将给我们带来以下这些变化。
变化一:首诊放在当地医疗机构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变化二:急危重症等六类人可以向上转诊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诊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当地医疗机构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变化三:危重病患转诊,由下级医院医护人员护送
转诊需持意见书,并可享受各项优先服务。能否转诊不是下级医院单方面决定的,上一级医院将通过远程会诊的形式,评定是否接收这名患者。如果确定接收,下级医院的医生将帮助患者填写一份《转诊意见书》,转诊患者持该书到对应医疗机构的,将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的可以优先安排。如果病情危重的,在转诊过程中,下级医院还要派医护人员护送患者到上一级医院。
变化四:未经转诊就跨区域看病的将多付钱
试点地区的参保人员如果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具体下降的幅度,将由各个试点地区确定。到底要多付多少钱呢?因为各地的报销比例不同,所以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说法,不过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而三甲医院的看病报销比例大约要下降10%到20%左右。
变化五: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不同
为了引导大家分级就诊,我省将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
变化六:城市医院门诊预约进入社区
社区就诊享受诸多便利。为了便于分级诊疗,我省将逐步实现城市医院门诊预约入社区,推广分时段预约,逐步开放检验检查等相关诊疗预约服务,大医院的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优先向试点地区首诊医疗机构开放,让大家看病更便捷。
王桢处长介绍,目前我省各县(市、区)居民转到外地就医的比例大约在20%至30%左右,未来希望通过两年左右努力,将外出就诊率降低到10%,将大多数患者留在当地,既减低大家的医疗成本,也让看病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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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怎么处理?
分级诊疗政策很好,但是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记者梳理了几类特殊的就医情况,请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给大家进行解答。
问: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也要到参保地区首诊吗?
王桢:这属于例外情况,不需要回参保地首诊,直接在事故发生地就可以就诊,因为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支付由事故方负责。
问:假设杭州市上城区的居民,家住浙医二院附近,他的首诊是要去浙医二院还是小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王桢:国外的分级诊疗,首诊是放在社区里的,但是考虑到大家的就医习惯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所以我省的制度将首诊机构放在当地医疗机构。像杭州上城区属于省级医疗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居民首诊放在哪里,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目前,杭州地区的试点是淳安,市区内还未涉及。
问:杭州等大城市里存在一批特殊的老人,即来城市里帮忙的迁移老人,这些老人的医保关系在老家,他们如果生病的话,首诊是否也要回到参保地呢?
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该情况确实普遍存在。目前对于迁移到城市里来的老人,我们医保报销政策有三项规定:如果老人在杭州突发急病,在医保支付上可以按急诊处理,不需要回当地首诊。目前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医保一卡通,一些已经开通一卡通地区的老人在杭看病,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是在杭州长期居住的老人,可以向医保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可以在杭州选定2至3家医院作为就诊定点医院。除了这些情况,推行试点地区的老人来杭就医,在首诊医疗机构的确定上以及具体医保报销的比例上,我们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制定针对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