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领导带头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5.08.2015 23:1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8月24日,省林场总站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带头学习并到会指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是继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印发后,最新出台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配套政策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建设生态文明高度负责的勇气和决心。学习会上,省林场总站全体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照《办法》,深刻剖析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提出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杨幼平在学习会上指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是我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国有森林资源占全省比重很小,却是我省林业的精华之所在,一定要切实加以保护。他要求省林场总站一是要学习领会,深化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生态建设的推进力度前所未有,社会对生态的关注度前所未有,我们的责任和任务的繁重程度也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二是要制定规划,优化布局。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认真调研,摸清家底,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结合“十三五”规划认真制定国有森林资源保护规划,强化生态主体功能总体布局。三是要严格保护,严格把关。要深入学习,深入实践,提高能力;要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好的办法;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开发,保生态、保资源是重中之重;要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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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