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时明副厅长调研考察安吉县法治宣传工作

25.11.2016  23:40

  11月24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时明一行在湖州市司法局局长沈晓蓝等陪同下,到安吉县调研考察法治宣传工作。马时明在听取了安吉县法治宣传工作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该县获得全国民主法治村称号的余村村的法治文化广场、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对于安吉的法治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安吉的法治宣传工作,工作扎实、亮点颇多,尤其是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向能够紧密结合当地的人文实际,满足百姓群众需求,值得推广。

  针对今后的法治宣传工作,马时明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高起点抓好“七五”普法的开局起步。 七五”普法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处在了全省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市县一定要认识到“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抓好落实,抓好开局起步至关重要。 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发展大局开展法治宣传。 要把服务和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实施法治宣传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富裕幸福保驾护航。 三是要把创新作为保障法治宣传成效的重要途径。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在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服务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一些在以前很好的宣传方式,现在或许就不能满足百姓需求。因此,要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推出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法治宣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