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组织开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12.08.2015  02:54

  8月7日,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章明召集相关处室单位人,专题讨论《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公益林建设管理,更好地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林业厅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于今年上半年启动了《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和厅有关处室讨论,主要对现有《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调整条件、调整程序、办理权限及申请材料等条款作了认真研究和修改,拟进一步放宽省级公益林调整条件、扩大下放权限、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请材料等。并于7月份通过发文和省林业网公开征求各地的意见建议。

  此次会议分析研究了各地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尽快下发实施。(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