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纪委和督导组专题学习《巡视条例》

13.10.2015  18:52

  10月10日,厅纪委召开《巡视条例》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通知》,与会同志畅谈学习体会并就学习贯彻工作展开讨论。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时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厅党委督导组和厅纪委监察室的全体同志参加学习会。
  马时明指出,中央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巡视条例》,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集中彰显了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是督促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强有力抓手,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依法依规管党建党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规。厅党委建立的督导工作机制作为巡视工作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实现形式,《巡视条例》的颁布为督导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督导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新契机和重要依据。
  马时明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督导机构,要从贯彻落实《党章》的高度、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巡视条例》与中央、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更好地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全力配合厅党委督导工作,把督导作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有效载体,不断营造关心重视督导、支持配合督导的良好氛围,以铁的纪律保障督导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马时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和督导组的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条例》的先行者、执行者、维护者。要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厅督导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部门的督导,深入推进督导工作,扎实完成厅党委交给的各项督导任务,充分发挥督导的“体检”和“利剑”功能。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巡视条例》进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准确把握《巡视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巡视条例》指导和规范督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并积极运用督导成果,拓展成果转化,切实督促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督导制度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