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朱锦尉同志岗位聘任变动的批复
11.02.2017 00: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浙土资厅函〔2017〕65号
省土地整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朱锦尉岗位聘任的请示》(浙土整字〔2017〕3号)收悉。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朱锦尉同志从专业技术八级岗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聘任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
此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2月9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朱锦尉同志岗位聘任变动的批复.pdf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1.02.2017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