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即将出台《绍兴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规划管理规定》

26.10.2015  17:33
  为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管理,近日,绍兴市规划局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起草了《绍兴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规划管理规定》。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7条对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作了原则规定,但该条款缺乏操作性,为便于操作,还需要作进一步细化。这次起草的《绍兴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规划管理规定》共10条,对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审核程序、禁止情形分别作了详细规定。目前,此《规定》在在征求各规划分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将颁布实施。(绍兴市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