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治理改造系列报道(二):成就源于各级部门的重视

07.11.2016  18:37


危旧房治理改造工程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近几年,通过危旧房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杭州城市环境、居民的居住状况得到了改善,杭州的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据了解,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治理改造820幢、面积33.1万㎡。危旧房治理改造取得的成就不仅源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更源于市区房管部门的两级联动和积极的配合协作。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两级积极落实。

今年4月底,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推进会,提出了“完善顶层设计”的指示精神。为此,局针对各区、县(市)治理改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审批流程、规划指标、住户分摊资金、改造后产权确认等瓶颈问题,多次组织建设、国土、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协调,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如,细化危房治理涉及的个人申请使用公积金(住房补贴)及公积金贷款、房改房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等具体操作流程;通过部门协作、数据资源共享措施强化危旧住房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等。

今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再次组织召开全市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会议,会上提出各级部门“工作再部署、责任再落实、意识再提高”的要求,项永丹副市长指出,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树立“生命至上”的意识,把老百姓的房屋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为此,局下发了相关通知并要求各区、县(市)住建局立即开展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立即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再排查。二是认真落实危险房屋监护和治理工作。三是加大违规装修改造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二、制定危旧房治理改造政策、编制目标计划

201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精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对我市的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组织机制、治理方式、审批流程、经费保障、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我市推进危房治理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同时,局积极响应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字,出台政策、编制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推动了杭州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2015年,我局配合市人大对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局还牵头编制了《杭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度)》,按照“分类处理、集中推进”的原则,确立了三年改造目标和分年度目标。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我局及时分解下达各区、县(市)年度治理改造任务,要求各区、县(市)按照“定项目、定范围、定时间、定改造方式、定实施主体、定资金筹措方式”的“六定”原则,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前期准备、住户腾空、进场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月倒排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计划。

三、多方协作、积极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危旧房治理改造除了意识上的重视、政策规定的不断完善,资金等其他相关措施的保障也很重要。

在资金保障方面,经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设立了市级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五个主城区危旧住宅房屋鉴定及治理改造费用补助。同时,为规范、有效使用该项资金,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杭州市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级资金补助的适用范围、拨付原则、拨付标准、拨付程序等。

在长效管理方面,为深入指导今后5-10年我市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局会同市规划局启动编制《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专项规划》,确定近期、远期目标及主要任务,并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和社区、地域文化的传承。该专项规划力争于年内基本完成编制工作。


(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