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不履行协助义务村委会罚款20万
13.07.2015 11:37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底,三门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获悉被执行人金某、陈某在草头村村委会可获得集体经济分红,遂依法向该村委会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分红13万元。今年2月初,三门法院获悉草头村村委会已擅自向被执行人发放分红,未予协助扣留,遂依法发出通知书,责令草头村村委会追回已发放款项,否则需在擅自支付款项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依然未予配合。3月,三门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决定书和赔偿执行裁定书,对该村委会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交纳赔偿金13万元。
目前,三门法院已成功扣划该村委会的银行存款33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本文来源: 法院
13.07.201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