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批公示(第2460号)

23.07.2015  01:33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换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7月22日始至2015年07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温州市信达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横渎南路工业区2号楼西半幢301室、303室、305室;
仓库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横渎南路工业区2号楼西半幢一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薛忠放;
企业负责人:薛忠放;
质量负责人:胡鹏;
经营范围: 第III类医疗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以外),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除助听器以外),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除骨水泥以外),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7介入器材***;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7月17日;
现场检查员: 南浦所。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