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第九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推进顺利
【本站12月12日讯】为扎实推进第九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普陀区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据悉,普陀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涉及2镇4街道,总投资3253万元,主要包括山塘综合整治24座,总容积25.85万方;新建高效节水工程2项,新增喷灌面积377亩,新增微灌面积143亩;农村河道整治工程1项,清淤整治3.03km,清淤方量1.33万方。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2797万元,占总投资的86%,预计到12月底完工。
一是领导重视,层层落实。组织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林水利围垦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计划的落实、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注重规范,监管到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从程序、细节、督查等方面严抓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第三方检测”六级质量保障机制。同时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是明晰产权,管理创新。结合该区实际,探索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新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管理民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村(社区),由项目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工程巡查管理及维修养护,所需费用除区、镇(街道)补助外,通过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投资投劳等形式筹集,镇(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山塘的运行管护工作,对其长期发挥效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