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六个继续”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05.04.2016  17:24

            一是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专家或者技术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负责人要跟踪整改进度。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的化工企业全部纳入南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二是继续深化化工整治提升。抓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且必须在化工集聚区内。抓进区入园,继续推动整治企业的关停并转,推动在化工园区以外的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抓专项整治,包括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等,同时配合环保局做好16家列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整改名单的化工企业的整改督促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达标创建工作。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企业达标创建。

四是继续加大非法违法查处。深入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加强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目录》中有关问题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做好投保前安全风险分析、投保后现场安全检查等专业安全服务;鼓励和支持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的中小型化工企业实行“委托服务”,委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服务等等。

六是继续落实重要会议期间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危化品种、重点企业、重点作业环节、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