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助推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的主要做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9.12.2015  16:45

  今年以来,省统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结合自身职能和任务分工,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区统计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集聚区核心区块建设成效、主导产业集聚、技术创新、招商引资和投资推进等方面的评价机制,更加明确了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和主攻目标,有效推进了2015年度产业集聚区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完成。
  1.继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一是完善制度。产业集聚区通过前几年的打基础强招商,新入户企业逐步迎来投产期,特别是一批网络销售、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企业的出现,给传统统计工作带来许多新挑战与新要求。为能全面反映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成效,准确、及时收集各类经济发展信息,充分发挥集聚区评价导向作用,省统计局上半年组织业务人员到各集聚区开展业务调研与学习交流,针对网络经济特点,不断探索和完善电子商务等服务业的统计方法制度。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为适应不断调整的统计方法制度,产业集聚区的统计监测制度每年也需进行不断更新完善。为及时贯彻新的统计调查制度,今年9月该局组织了一次全省产业集聚区统计业务培训会,使集聚区统计业务人员对新的统计方法制度与集聚区的考核评价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学习。此外,还利用网络和统计刊物等多种载体开展统计业务交流与讨论,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浙南沿海产业集聚区等由于机构整合时间较短,统计基础比较薄弱,省统计局和当地统计部门将在业务上及时给予帮助与指导,进一步发挥统计信息对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三是规范数据管理。一是严格规范产业集聚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统计口径,对主要指标进行多层次的审核把关和质量评估;二是指导产业集聚区建立统计台帐,对企业名录库、主导产业分类、投资项目库等资料及时维护和更新;三是严格把握新增企业的审核认定。四是统一规范集聚区数据信息对外发布和使用。
  2.提升统计服务。一是完成年度统计监测评价。年初,完成对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2014年的考核评价,综合分析集聚区在核心区建设、产业优化、创新提升、发展效率等五个方面的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大量翔实的发展信息为依据,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剖析与研究,提出许多建议意见与建议,并形成统计监测评价分析报告,评价结果作为集聚区综合考评主要组成部分,为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树立科学的发展导向。二是编印资料,开展分析。为反映全省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动态,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每季编印全省产业集聚区主要发展数据手册,把集聚区的主要数据指标在浙江统计年鉴、浙江数据要情和浙江数据简要本等资料里对外公布,方便社会各界的查阅与使用,也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统计信息。同时指导和协助产业集聚区积极编印各类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围绕近几年来集聚区发展主导产业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思考,对主导产业在规划、引进、培育发展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议。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地集聚区也开展相关的经济运行分析,得到各级领导的批示与重视。三是参与规划评审。积极参与产业集聚区的各类提升发展方案的现场调研、规划、评审等工作,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定位、制订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建议和建议,此外,还参与了全省产业集聚区“十三”五规划的讨论与制订工作。
  3.分解年度任务抓落实。一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为适应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规划要求,省统计局不断规范产业集聚区指标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与流程。根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结合统计一套表制度,在对统计数据汇总的及时性、口径把握的准确性和指标体系的完整性方面不断改进方法制度。二是落实新的评价需求。今年产业集聚区考核体系作了新的调整,调整后对于产业集聚区核心区的范围选择、考核指标构成、权重设置等进一步完善。新的考核办法新增了招商引资与技术创新两个单项考核内容,省统计局在原来统计制度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指标的分类与汇总口径,实现两个单项考核需求。同时全面落实好年度统计评价制度,为产业集聚区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