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将惠及我省数万学子

14.01.2016  08:29

近日,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意见,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省教育厅教育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资助政策调整的核心主要集中在贷款贴息、额度、还款期限等方面,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加完善,更具人性化,将惠及我省数万学子。

在贷款贴息方面,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除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可申请继续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也统一调整为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在贷款额度方面,目前我省校园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已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将统一调整为这一额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期限从原来的最长不超过6年和10年,统一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晨 通讯员 武怡晗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