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出台《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

01.03.2017  13:36

 

【本站3月1日讯】近日,苍南县县委办公室向各部门和乡镇下达文件,落实了《苍南县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正式吹响了剿灭劣Ⅴ类水的冲锋号。方案指出,到2017年底,要全面消除县控以上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保持水体洁净。

方案明确,要严格落实河长职责。市控劣Ⅴ类断面所在河道由县主要领导挡任县级河长,属地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县控以上劣Ⅴ类站位河道镇级河长,是断面消减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负责牵头制定“一站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湖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治。要严格执行断面消减“一月一例会一督查一通报”制度。

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规定了13个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分工,按照“治源控污、截污纳管、清淤疏浚、长效管理、生态修复、拆违打非、活水入河”的工作思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按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截污纳管等十大工程,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17年底,全县小微水体得到治理,消除感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