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争成法治最清明省份 奏响法治最强音

20.05.2015  22:54

开门立法,邀请公民旁听(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5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马丽红编辑/胡芸) 牛太升比从前更忙了,连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也是掐分掐秒。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的他,去年担任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后,又带头从省政府法制办接过聘书,成为新一届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今年的5月18日,他被聘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成为省政府新一届立法智囊团的一员。

  “省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审查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所以我们的审查和修改任务也很重。”牛太升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法律专家们的参与,确实给省政府法制办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时候有了底气,也为法制办的工作开拓了视野。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了建设法治中国在省省级层面的实践探索。

  十年间,法治浙江建设砥砺前行:在全国率先实施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率先发布县域法治指数;率先组织省管领导干部统一法律知识考试;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省级标准;率先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浙江省省长李强承诺,浙江要力争成为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规则最公平、办事最规范、法治最清明的省份。这一承诺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和赞誉,被称之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浙江好声音”。

    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渐入佳境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的关键所在。

  5月18日,浙江省政府新一届立法智囊团,集结到位。新聘的38名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包括法学专家14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类专家6人、律师10人,其他专家8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许建宇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每年都会参加立法草案论证会和研讨会十余次。

  “一个草案反反复复修改许多次,而且每次去参加会议都有20-30名专家参与,激烈讨论已是家常便饭。”许建宇说。

  近年来,浙江坚持开门立法,不仅集思广益,共同研究解决出了立法所面对的现实矛盾和问题,而且专家们也可以在自己研究和熟悉的领域真正畅所欲言,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能避免政府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问题。

  据统计,上一届立法咨询专家库40位专家5年来共召开58次立法专家论证会,参与专家达360余人次,共提出意见建议1000多条,大部分都得到较好采纳。

  浙江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回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领导人更多运用的是行政计划方式,各种事务都由各级领导说了算,靠的是人治。领导一句话或许就可以解决一个事情。牛太升说,“我当年从学校毕业不久后,就到了村子里面当干部,由于早年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所以即使我是个外行,但还是可以指挥当地的农民干活,什么时候种稻子、怎么种只要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大家都会听。”

  “但最后的结果呢?效果很差,粮食产出也很少。最后大家发现还是要靠市场。但是走出去,市场化运作就必须要有机制的保证,必须有统一的市场规则才行。”牛太升认为,“不能任人说了算,必须要靠法治化的手段来规范。”

  让牛太升感到欣慰的是,法治浙江在步步推进。举个例,一些来杭州的外地人总是告诉他,在杭州过马路时,很多机动车辆都会主动让行人,他们对此感到非常意外,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都没有做到,而杭州却做到了。

  牛太升觉得,这正是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法治水准,也正如浙江坚持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转型升级“组合拳”,作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试验田一样。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坚持立法先行,并加快相关领域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解释,使立法更具有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中心、解决问题,法律才能真正得到人民拥护。

   政府开会前先学法,将成新常态

  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9年来,浙江始终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去年12月19日,浙江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召开之前,与会人员先认真听取省法制办主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组长孙志丹解读立法法。浙江省省长李强主持会议时说,会前学法,将成为浙江省的一种新常态,今后,政府常务会议开始之前,都要请法律专家讲解一部与议题有关的法律。

  李强在会上说,会前学法的目的是强化法治思维。在法治时代,看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有没有法治意识、具不具备法治能力、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省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贡献。

  其实,早在2008年,浙江在全国首开先河,率先以闭卷考试形式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等,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档案,把考试成绩和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范畴,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就向浙江在线记者透露, 2015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正在修订中。据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其实从2013年就开始制定,从行政管理体制、制度建设、行政行为规范、行政监督、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等6个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评价建设成效,则设定了制度质量、行政行为规范、执行力、透明度、公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务员法律意识和素养、廉洁从政等8项主要评价指标。

  在上述标准中,还有一项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如果不依法不规范,就有可能在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失分。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评价说,法治政府在浙江有了衡量标准,而且这套标准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更强;同时,在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时,不再由政府内部评价说了算,而是专业机构评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占了评价分数的一半权重。

  据了解,随着今后操作经验的成熟,社会满意度测评权重还将进一步提高。

   全省密织普法网,夯实法治根基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法治浙江的重要途径。

  实践中,浙江省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浙江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来加以谋划和推进。

  2006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发表了《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的文章,提出通过普法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权威;强调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重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重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为浙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建设法治浙江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农村也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目前,浙江在全国率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并修订了《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全面推广“民主恳谈”等制度。

  今年年初,安吉余村村民们在写给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中就提到,村里建立了“监督委员会”:由村民推选出来的代表,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村里的所有开支、账目均由“村监委”成员审查签字后才可入账,村民对村班子成员的廉洁信任度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使村班子的工作更加谨慎、认真负责……4月29日,余村收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的回信。信中说,习近平总书记为村里的可喜变化感到由衷地高兴。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工作继续向基层延伸,努力把“冰冷的法律条文”变成“温暖的法律服务”,坚持从灌输式向渗透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从“小普法”向“大普法”转变,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两美”浙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