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剿灭劣V类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

28.02.2017  17:03

  本网讯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全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日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这次主题活动,围绕我省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全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全覆盖整体剿灭省控和市控断面劣V类水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以“截、清、治、修”四个方面的内容为载体:一是截污纳管情况。包括城镇污水设施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等。二是底泥清除情况。包括水体淤泥、污泥清理等情况。三是产业整治情况。包括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养殖场污染防治、畜牧业转型升级等情况。四是生态修复情况。包括河流生态化治理、引配水工程实施和河长制落实等情况。对于上述四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各级人大代表可以根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活动。

  这次主题活动要以代表依法履职为核心,紧扣代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利用代表植根基层和群众的天然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情况的监督活动。包括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相关监督工作;组织代表中心组、小组开展相关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组织代表专题接待人民群众;组织或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发动代表就地从便开展监督。主题活动贯穿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2月至4月);实施阶段(5月至10月);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指出,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是全省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围绕我省“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深入贯彻省委“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剿灭劣V类水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率先行动、凝聚力量,进一步形成全省治水强大合力,更好发挥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在“打好劣V类水剿灭战”中的重要作用,为打造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板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