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对策

29.05.2015  13:46

  小城镇建设对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实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同步发展。这些都勾勒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蓝图,明确了小城镇的建设的战略地位和创新发展的根本方向。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城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也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借鉴国外小城镇建设经验,中国小城镇建设需以规划为龙头,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多元模式发展,才能具有超前性并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 创新求发展 规划是龙头 特色是生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小城镇乃“城之尾、乡之首”,建设和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根本问题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城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也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借鉴国外小城镇建设经验,中国小城镇建设需创新发展,才能具有超前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规划先行,实现特色发展
  小城镇建设有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最终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小城镇的发展规划是龙头。
  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制定要依据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和经济条件特征,凸显城市鲜明的特点,确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定位,以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小城镇建设规划目标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统一,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放在首要位置优先建设,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实行“梯度战略”发展小城镇。根据小城镇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和区域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在区域布局上实行梯度发展战略,确定城镇化路线图。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域内外人口、资金、技术、产业向发展经济基础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基础相对健全的中心镇、建制镇集中,再以此为中心,吸引、带动周边落后的小城镇发展。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小城镇的规模。在乡镇企业比较发达且分布比较集中、城镇密度比较高的地区,选择以中心城镇为中心,其他城镇分布周围的方式,形成小城镇的集群发展模式。要严格编制和执行规划。突出规划编制的超前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坚决贯彻“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思想。规划制定后的监督实施同样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应把小城镇建设规划作为日常工作纲领坚决实施,维护其权威性,不管领导怎么换,规划实施的延续性不能变。
  南京江宁上坊小城镇建设不失为小城镇特色发展的成功范例,上坊镇以江宁拆县设区为契机,依托周边拥有开发区、高新园区、东山国际企业研发园的园区优势,又有麒麟科创园、仙林大学城的学术技术优势,还有古运粮河、青龙山、梁武帝陈霸先陵墓故址的人文优势,确立“智慧品质新城,国际生活社区”的小城镇发展定位,进行全面的规划设计,使上坊小城镇建设实现特色发展,值得借鉴。
  改革融资体制,探索多元模式
  小城镇建设要健全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这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变政府单一的投资方式,加大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多种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小城镇建设。
  首先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拓宽政府融资能力。乡镇政府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如交通、电力、卫生以及环境整治等一些纯公共物品的投资主体,面临巨大资金压力,要想增加乡镇政府的收入,可以尝试有偿使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办法,使城建资金得以补偿,例如拍卖现有公益事业、基础设施若干年使用经营权、拍卖公用设施、道路的冠名权等方式筹措资金。其次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小城镇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按市场规则办事,尊重投资者利益,使农民和社会资本愿意向小城镇投资建设上投入。制定注册登记、用地制度、税收减免、产业扶持等方面优惠政策,调动有投资能力和意愿的农民、个体、私营业主到小城镇投资的积极性,吸引其将资金投向城镇,创办工厂、开商店。也可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具有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扶持镇域特色产业,形成产业支撑。优先选择具有产业优势的乡镇,整合人力和资金,扶持乡镇形成较有特色的产业及产品结构,从而为当地居民创造良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有了产业支撑,各乡镇就能够“自我造血”,依靠自身经济力量展开小城镇建设。
  成都郫县安德镇在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工业园区建设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引进了四川世创公司组建安德城镇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安德工业园区的建设,投入资金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世创公司获得部分建设用地回报,政府在不出资情况下完成2.2平方公里园区建设。
  培育支柱产业,促进产业积聚
  小城镇是在工业及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基础上吸引人口集聚而形成和发展的,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产业良性发展作为支撑。随着小城镇企业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进而带动劳动力向小城镇集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小城镇才能发展壮大。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也有利于降低管理和污染治理成本,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优化小城镇的发展环境。要解决企业向园区集中问题,最重要是要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即降低搬迁成本、优化配套的基础设施和优惠的政策扶持。因此,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使企业降低搬迁成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企业向小城镇园区集中。另一方面,要求新建企业或者改扩建的企业必须在小城镇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建设,使企业逐步向小城镇集中。
  小城镇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否则,小城镇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出现“空城”。因此,在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围绕建设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旅游拉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把发展特色经济同建设特色城镇结合起来,把建设农业产业化同培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培育一、二个产业和几个龙头企业,建立起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小城镇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劲。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要集中力量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小城镇自身特点,按照现代城市高标准建设供暖、供气、供电、排水、交通通讯、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设施完备、服务周全、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居住条件。逐步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兴建中小学、卫生所、科技活动室、敬老院,重点解决居民医疗、教育、就业、出行、居住等实际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积极探索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的新办法。条件成熟的小城镇可以尝试建设独具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彰显城镇文化品味,形成聚合力,提高小城镇影响力和知名度。
  要进一步理顺小城镇建设的管理体制。通过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小城镇建设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对乡镇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小城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适时注入新鲜血液。积极引导各地牢固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思想,巩固小城镇建设成果,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序、稳妥、健康发展。
  健全配套制度 加快体制改革
  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小城镇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加快小城镇发展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城乡资源良性互动的市场体系,促进小城镇的快速发展。要以制度创新推进小城镇建设。制度创新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及经济发展的协调,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四个融合”:即城乡人口融合,城乡政治一体,工农联盟更加紧密;城乡经济融合,城乡经济优势都能得到有效发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城乡文明融合,社会进步的成果为全社会所共享,农村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城市文明,城市居民也能够充分享受农村的自然风光,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要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在总体规划和建设部署中,坚定不移地加快小城镇发展,坚定不移地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小城镇发展全面纳入支持“三农”的各类规划、计划,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繁荣小城镇经济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
  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乡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要求,构建职能明确、结构合理、责权一致、廉洁高效的乡镇治理结构,赋予乡镇在建设管理规划小城镇方面必要的权利。县(市)政府凡是与乡镇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方面有关的权力都要下放给乡镇政府。职能要归位,要赋予乡镇政府在发展和管理小城镇方面必要的事权和人权。各乡镇要加大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的力度,真正发挥主体和主导作用。按照分税制原则县、乡之间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分配比例上要尽量向乡镇倾斜,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充足的调控资金。
  目前小城镇在财政、税费、土地、社会管理、户籍等方面没有决定权,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壮大,应探索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小城镇等同于大城市的相应权力,强化乡镇政府在产业、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完善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方法。允许小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出让、转让等方式参与小城镇的开发。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等为特征的地域系统,是系统工程,涉及到城镇规划、城镇经济、城镇基础设施、城镇综合配套改革、城镇投融资、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等,需要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各部门相互配合,搞好服务,调动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