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出台意见助力自贸试验区企业落户
09.06.2017 15:5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速招商引资企业落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片区,普陀分局立足企业登记注册服务职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出台《关于积极服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放宽准入限制、提供高效服务等措施,助力招商引资企业落户。
一是放宽限制条件,助推特色落户。放宽企业名称行业限制,允许注册资本1亿以上、业务范围涉及5个行业以上的企业申请无行业企业名称。允许自贸区内的企业名称冠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自贸区”等字样。允许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3000万元以上的海洋新兴产业、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
二是放宽登记要求,助动宽松落户。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要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支持企业灵活调整经营范围,允许不涉许可审批的企业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即可开展新增项目经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在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明确招商引资企业集中注册住所(经营场所)后,经市场监管窗口备案,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
三是开设绿色通道,助力高效落户。对招商引资企业开设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免去排队取号等候的麻烦,安排专人受理,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当场办结或快递证照上门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涉及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的,若无需现场核查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当场办结;若需经现场核查的,将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9.06.2017 15:52
浙江工商全力支持自贸区制度创新 新措效益初显双月余发出营业执照377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点部署,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该局立足职能,于前期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一时间推出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八项举措,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最新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效益初显,截至6月12日,已有377家企业领取新版自贸试验区营业执照,其中油品及外贸企业占51.工商局
岱山“量体裁衣”式服务对接自贸试验区发展
为迅速对接舟山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者市场准入需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