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办出了第一本公益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15.03.2018  17:32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增强绿水青山的转化活力。日前,缙云县林业局为浙江晨龙锯床集团有限公司与前路乡姓叶村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办理了流转证,是缙云县首次为涉及公益林的林地流转发证。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证明林地流转关系的有效凭证,是林地转授让方按照流转合同约定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2017年,前路乡姓叶村以入股的方式将本村岗后、殿下坑、黄玉洞等山场共计3955亩流转给浙江晨龙锯床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养生休闲服务性农业等经营活动。本次流转涉及省级公益林有1735亩,是2017年国家政策规定允许流转的,也是缙云县第一宗公益林流转案例。为做好服务,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前路乡姓叶村进行调研指导;为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多次组织专家进行探讨研究;为最大限度维护林地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多次对流转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此次林地流转为盘活沉睡的森林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探索具有缙云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上迈出了坚定而踏实的一步。(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