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强化农林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01.06.2015 17:2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切实做好农林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农林局三方面强化农林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要求。要求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森林植物检疫机构,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婺城农林信息网、报刊、广播等平台上主动公开。除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主动公开。
二是坚持“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农林局各执法机构,是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主动公开的责任主体,日常具体工作由其执法办案机构会同农林局办公室、科教信息站承担落实。同时,各线分管领导、局办公室承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涉密审查,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工作。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查。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各执法机构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婺城区农林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6.20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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