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林局森林公安局销毁千余株罂粟

25.05.2016  14:26

  5月19日,象山县农林局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在茅洋乡文岙村田里大量种植罂粟。

  接到举报电话后,象山县农林局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刻组织警力前往茅洋乡文岙村排查相关情况。最终在一废弃砖房与木栏的包围下发现了大量罂粟。民警经过粗略清点,发现罂粟超过500株,立刻联系象山县禁毒大队与当地派出所前来联合处理。经清点,共有1060株罂粟并予以当场铲除。根据线索找到了种植人袁某,并带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询问。据了解,种植者袁某常年牙痛因听说罂粟可治疗牙痛,于是想方设法找到罂粟种子并种植,因从未种植过罂粟,不料粗粗撒了一把种子竟长出这么多罂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条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 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等待袁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象山县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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