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为未来三年法治建设出《方案》定基调

13.10.2017  15:22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档,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出台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1个总体目标、16项具体措施、4方面保障落实机制为自治区档案系统未来3年法治建设工作定基调、指方向、明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更趋完善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为核心,涵盖档案工作各个环节,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的地方档案法律法规体系;档案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档案工作发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普遍提高,逐步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

        《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档案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档、依法决策,加强档案执法与监督,依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5个方面明确了16项具体措施,包括深化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档案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加强对重点档案的监督检查,完善档案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档案立法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档案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档案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档案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

        在保障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档案局要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进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盟市档案局要成立贯彻落实《方案》的领导机构;各级档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盟市档案局每年第四季度要向自治区档案局报告本年度本地区档案法治建设情况;各级档案部门要将档案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将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宣传到每名档案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