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合兴药店-准予行政许可

18.02.2015  01:42
单位名称/申请人:海宁市合兴药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杨学凯
          你(单位)于 2015年2月3日提出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1817)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海宁市合兴药店;注册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68号17.18.19;仓库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68号17.18.19;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杨学凯;质量负责人:叶国飞;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习用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