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伟忠-准予行政许可

23.03.2015  23:26
单位名称/申请人: 柳伟忠 法人代表/负责人: 陈燕青           你(单位)于 2015年3月19日提出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1501045)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执业类别:药学;执业范围:零售;执业地区:温州市--永嘉县;执业单位:永嘉县桥下真青药店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