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林业局“六到位”护航清明期间林区森林火灾零发生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上坟祭祖、旅游踏青等野外用火行为骤增,加上近20万采茶工涌入林区作业,给安吉县本已严峻的森林消防形势带来更大考验。安吉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充分认识当前森林消防严峻形势,进一步巩固G20安保森林消防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及早防范,坚持“六到位”,确保了清明期间全县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是部署到位,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安吉县森林消防指挥部3月22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布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要求各地在清明节前,对巡山护林人员、扑火队伍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辖区内林区高火险区的火灾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期间全县林区消防安全。3月27日杨绍军副县长在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全县森林消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涉林单位在清明节前也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全县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确保森林消防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宣传到位,努力营造全民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防火警示牌、宣传车、短信、农民信箱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围绕文明祭祖、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动员辖区村民共同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共发放森林消防宣传海报2000份、宣传折页5000份,禁火通告2000份,发送森林消防宣传短信140余万条,并将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及禁火令录制成光盘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宣传。在安吉报设立专栏宣传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在安吉电视台黄金时段循环播放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在重点墓区、进山路口、道路两旁、旅游区内悬挂横幅、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安全用火。民政部门在全县各大公墓开展“鲜花换纸钱香烛”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培养群众以植树、献花、默哀、网祭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奠方式来寄托对亲人的怀念与哀思。
三是防控到位,彻底清除森林消防隐患。清明期间,对群众的祭祀用火,坚持“疏堵结合,既堵又疏”的原则,规范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清明节期间各地把防控祭祖扫墓引发森林火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林区主要入口、祭祀场所及周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杜绝隐患。林业局干部职工、森林公安、乡(镇)村干部、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等共2000余人每天巡查在一线,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查,及时查禁各种野外火源;坟墓较多的林区落实专人管理;森林公安、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违反规定擅自用火的坚决制止、依法惩治。三天假期共收缴烟花爆竹425个,纸钱142公斤,制止违规用火行为76起,把森林火灾隐患切实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培训到位,确保扑救人员物资充沛。节前,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赴各乡镇(街道)对护林员及各半专业扑救队伍600余人进行专门培训,使每名参训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扑火器具的操作使用、扑救火灾的基本技能以及紧急避险方法。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直属队和机关队40名扑救队员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按照预案迅速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是督查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节前与节日期间,林业局组织六组以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巡查组,森林公安分五组,对所有乡镇街道及涉林单位进行全方位督查,重点是森林火灾预防、物资准备、火灾扑救准备和森林防火宣传、应急值守等工作情况。对墓区枯枝落叶、杂草清理不彻底和重点区域管控人员未落实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17起,及时消除了森林火险隐患。
六是值班到位,确保森林火情及时处置。清明期间,林业局加强值班力量、森林消防办和森林公安民警全体人员在岗在位,乡镇(街道)和涉林单位都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零报告”等制度落实较好。各支扑救队伍全员上岗,靠前布防,在加大林区巡查同时加强火情处置能力,节日期间全县共接到森林火警18起,其中涉林火情1起,由于处置及时,没有成灾。(安吉县林业局)